這幾天有兩個church music director的工作interview。那也就是說我準備離開我現在的教會,為什麼呢?

我在這個教會待了四年多,也做了很好的音樂侍奉工作,大家都很疼愛我們一家人,在許多因素考慮之下我還是決定接受其他教會的聘請去做有給薪的音樂工作。

兩個孩子即將來美國念書,雖然可以申請學貸,雖然阿福可以幫忙,但是我覺得我應該出更多的力量去幫忙他們。我不太希望看到孩子一出社會就開始是負債者。現在我的教琴工作也沒有很足夠的學生讓我可以存一年六萬元,所以如果能有另一份工作總是不無小補。

當我傳出消息後,就有兩間教會牧師跟我聯絡,電話上談的還很投機,也了解可能我是他們需要的人。前天去跟其中一個牧師見面,他翻開聖詩讓我彈,我從12歲開始司琴,聖詩那樣程度的音樂我是可以毫無問題的視奏甚至於移調的。牧師也問我會不會彈organ (電子琴),所以說年輕時的各樣磨練機會都是以後將來的工作武器,我當然會彈電子琴,而且還彈的不錯。

聽完後牧師心大歡喜,馬上問我薪水。

因為我還有另一個interview在下星期,我告訴他我需要見過那個牧師後才能決定。不過牧師邀請我明天星期天到教會去做禮拜,也希望我能彈電子琴(因為那架琴沒人能彈)。我說好。

這間教會離我家不遠,是一間黑人教會,這對我來講是一個另一個新的經驗,如果真的接受了,對我的生活可能會更新鮮有趣。

另一間在 camden,也是黑人教會。阿福一聽到在camden,就一直很生氣要我不要去,不能去。我說我已答應去見牧師,至少得去見個面。他說他要買一隻槍讓我帶著。

camden聽說是全美治安最差的區域。今天我有一個黑人學生來上課,我跟他媽媽談到此事,她大叫一聲 " 你瘋了嗎?我一定要打電話給我先生叫他阻擋你去camden。"

她先生是那區域的警察辦公室的督導之類的,有時候還是需要上街道去做訪查之類的,他都得穿上防彈衣。

經過她這樣講我倒是有一點驚嚇到。或許就去見見牧師就好了。

還是希望能多一些學生教,我現在很喜歡較美國孩子,雖然很懶惰練琴,但是很好教,我的意思是美國孩子很容易引導出音樂表達,也很容易跟我"討論"他們對音樂的想法。我的學生都很聽我的話,對於技巧我不再像要求台灣學生那樣準確和完美,但是一點一滴累積我也很高興。

我想我已經開始變成美國人了,他們接受我,我也融入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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