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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就是一不能被激,二不能被捧。我這陣子心情有點 blue,女兒的事讓我心煩(不是要結婚了啦,如果真要結婚我可能還會高興點)再加上阿福讓我有點生氣(希望氣過以後再有3600元回饋金可以拿)。因為這兩件事讓我提筆(提手指)寫blog的動力喪失,幾次想寫都是沮喪的話。。。。所以作罷。

今早看到這一篇留言 。。。。。

Dear Polly,
對妳來說我是個陌生人. 我常逛部落格. 我是一月份在逛3M部落格時, 從她那兒
連結到妳這兒,一看成主顧. 我女兒現在每天睡覺前都要問今天 Polly 說了什麼?
然後大笑還一邊拍棉被, 然後乖乖睡著. 我好欣賞妳的豪邁與人生態度.

請問你女兒幾歲阿?如果這是床邊故事的話,那我得要改寫內容了,不再F 來F去的。

人是不能被捧的,你看這就是為讀者寫下去的動能。今天來公開恩愛夫妻吵架的無聊理由。

話說阿福出差的那ㄧ個星期,我不是瘋狂的丟掉他的舊衣服嗎 ?

好,這就是吵架的原因。看來好像是我的錯?因為我不能去動別人的私物 。至少我女兒如此說。我想看完的讀者也會說 "對對,妳不應該趁他不在丟他的東西的"

容我再刑犯自我辯論一下。

我丟的衣服不是放在衣櫃哩,是放在臥房的地板上,而且是兩個破紙箱。裡面的衣服從阿福搬進去這個房子以來都是躺那裡的,裡頭的衣服從來沒翻起來穿過一次,裡頭的衣服都是超過15年的舊衣,也就是夏天的 T-shirt 又黃又糟,冬天的毛衣又重又粗(洗了太多次後 )。

這樣形容是不是能得到幾張陪審團的票 ?

原告 : 妳應該等我回來,我們一起來看哪件該丟?
被告 : 我每次說 (四年來起碼有一百次了)你就說 later. 
          you are the person who never MOVES, so I need to make a move for you.

吵架省略......最後我道歉........他還給我生氣兩天。

要我道歉我沒問題,但是我覺得我沒有很錯。所以.....雙子座的道歉都沒有很誠意的,我發誓。
我在想他在抱怨我沒給他機會go through他的舊衣服,那我就把我買的衣服都給他收起來,起碼衣架上還有幾件他自己買的舊衣服還沒給我丟掉的。那就給他機會穿吧 !!!雙子座都很有邏輯概念的,也就是我們自己會發展出輸了也要將別人一下。

星期天早上他在找 T-shirt穿 。

問我 : 我那些衣服呢 ?
我說 : 那是我的衣服,我收起來要給捐出去。上次捐那些crap ,都覺得有些不好意思,這次來捐ralph lauren的。
他說 :妳很不成熟哩。
我說 :結婚以後你都穿我買的衣服,好像沒給你機會穿你自己以前的衣服。現在給你機會。
他說: 那在抽屜那幾件t-shirt 呢 ?
我說 :對不起,那也是我買的。
他問:白色,紅色,磚紅色那三件 ?
我說:也是我買的。

說完,我就下樓去了。

等下就有一個人穿著有一次在 bar 抽獎抽到的 T-shirt. 那你知道有多帥氣了吧 ?

下午我再房間想睡個午覺,卻看他在整理抽屜的舊衣服。

"我想我不要這件了,我想那件也不會再穿了。。。。。"

丟了一堆在地上。

我說 :ㄚ你給我講講,你前兩天是在生什麼鬼氣阿 ?

我真的不是愛生氣的人。但是這世界上如果每一個人都愛古物,這物流不通,經濟會好不起來的。

有人床單可以用好幾年,想一想,每天睡,一套床單如果是70元 (普通品牌 ),用兩年一天也不過幾毛錢。兩年換一套新的也不過吧? 
一套睡衣天天穿,一年換一件不算奢侈吧 ?
浴巾天天用,三四天得洗一次,洗到變硬了也可以換吧 ?

以此換算,淘汰舊衣根本不是浪費,是讓萬物循環,讓金錢流通阿 !!!!

我讓那些他自己整理出來的舊衣服就躺在地板上,那沒我的事。我買的衣服我還沒打算吊回去,就看他會不會穿剩下的那幾件他自己買的 t-shirt 。

吵架歸吵架,星期六晚上我們參加了一場音樂會,有一首歌的最後他的鼓沒配合好,讓我給狠狠的瞪回去。

you never LISTEN........事後我一石二鳥,兩件事情一起罵。


幾天前跟書書說我最近在填公民入籍的申請單,上頭有問要不要改名改姓。我原本是想說在美國改成夫姓是很正常和需要的事,但是這幾天我自己想想,是否還是不要改好,免得以後要再改回來本姓還要花費一番功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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